内容
1。 海关联盟本技术法规“关于轻工产品的安全”(以下简称 - 技术规程)是根据十一月18 2010年共同原则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规则的协议的发展。
2。 本技术法规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强制性的生产轻工业的要求,适用和执行,确保流通在海关联盟的单一关税领土内生产的轻工业产品的自由流动。
3。 如果海关联盟和(或)欧亚经济共同体(欧亚经济共同体)的技术法规等技术法规将为轻工产品被接受,建立这些产品中,轻工产品必须符合海关联盟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要求(或)技术欧亚经济共同体法规,它的效果并不适用于。
1。 本技术法规适用于轻工产品海关联盟共同关税领土内看跌期权进入流通领域。
2。 对于轻工产品(以下简称 - 产品),这是由该技术法规所覆盖,包括:
3。 产品在这方面的列表建立了技术规则见本1技术规则规定的要求。
4。 本技术法规并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5.本技术法规对关税同盟范围内的轻工业产品建立了强制性要求,以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并防止对产品使用者(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行为。
在这种技术法规,下列术语及其定义:
1。 轻工产品投入流通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受其符合这些技术法规,以及海关联盟等技术法规,这个动作的的是主题,并提供了其已通过合规示范依照本技术法规文章11,以及根据海关联盟等技术法规,动作,其中它的主题。
2。 轻工,其符合本技术法规的要求,未确认的生产,不得标示产品单点登录海关联盟成员国的市场上是不允许被释放到流通市场。
3。 当放置,并在市场上处理的产品应当以防止误导行为标记,对于产品的安全性迷惑用户(消费者)给予它充分和准确的信息。
1。 轻工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以下参数:
机械(拉伸负荷,固定强度,柔韧性,冲击强度);
化学(在空气和(或)的水性介质的有害化学物质的最大允许发射,其中所述列表是由该材料的化学成分和产品(或)目标确定);
生物(吸湿性,透气性,耐水性,静电场的强度,毒性指数或局部刺激作用,色牢度)。
2。 为材料制品其与人的皮肤,衣物,第一层和第二层,拖鞋,夏季和海滩和在其它类型的鞋类毒性指数的,在水性介质中来确定内层接触应70之间120百分之包容,在空气中 - 高达80 120%的,包容的,或不应该有局部皮肤刺激性的效果。
3。 轻工产品的气味和用于其制造的材料的强度不得体内超过2分。
1。 纺织材料,产品,衣服是由生物和化学安全性,这指标根据它们的功能和原料的组成设定为特征。
2。 根据不同的应用,并与人体和服装服装和第一,第二和第三层的物品分开的接触面积。 1)是具有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内衣,床单,紧身衣和泳装的物品,夏天帽子,袜子,手帕,吊袜带sharfovye产品和其他类似的服装和第一层的文章产品。 2)服装和第二层的物品是具有与人体皮肤接触有限的产品,如服装,上衣,衬衫,裤子,裙子,套装衫,毛衣,开襟衫,套头衫,帽子(夏季除外),手套,手套,手套,袜子冬季范围和其他同类产品。 3)到服装和第三层的制品旨在用于放置在衣服的第二层,例如外套,夹克,外套,与衬里和其它类似产品西服的顶部产品。
3.Tekstilnye材料,制品,服装,服装辅料tekstilno-表征生物和化学安全方面,必须符合附件此2技术规则规定的标准。
有害化学物质(迁移参数),纺织原料,其产品,服装,纺织品和服饰用品的分离不得超过在附件和2 3本技术法规规定的标准。
受控物质的列表被根据材料和产品外观的化学成分确定的:
在纺织品,这些衣服第一层和第二层的制品 - 在水介质中;
在纺织品,它们的产品,第三层服装,纺织和服装辅料 - 空气或水生环境。 在纺织材料,这些衣服第一层和第二层,纺织服饰品的产品确定的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有害物质的存在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纺织助剂的量。 的化学挥发性物质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超过的附件这4技术规则中规定的限值。
色牢度第一层的纺织品和汗水衣服和产品的洗涤应至少4点干摩擦 - 至少3点。
色牢度的纺织品,汗水和海水浴场等洗涤应至少4点。 为衬洗涤,排汗纺织材料的色牢度,干摩擦应至少4点。
纺织品洗涤,排汗,干摩擦和蒸馏水衣服和第二和第三层的制品和产品用于其他目的的色牢度应至少3点,这取决于归一化的影响。
允许在1得分减少污渍的暗色调牛仔面料,染色深天然染料。
当确定色牢度进行评价的材料的唯一白色阴影(相邻)。
1。 鞋特点是机械,生物和化学安全性能。
2。 机械和生物安全鞋以下特点定义,且必须符合附件所列这个5技术法规的标准。
机械安全由以下特性来确定:
1)的唯一和鞋类的底部部分的密封性;
2)鞋跟是否牢固;
3),以弯曲的唯一性;
4)唯一的抗冲击强度。
生物安全靴,其特征在于由指标:柔软性,耐水性。
3。 化学安全鞋必须符合在附录3和8到从材料制鞋家,夏季和海滩,有害化合物本技术reglamentu.Kontrol迁移,以及在与人体皮肤(鞋的内层)接触的材料的要求,是在水中进行介质,其它类型的鞋和材料 - 在空气中。
在冬季聚氨酯制成的鞋类外底应该有运行表面上的波纹,防止打滑。
游离硫酸(在水中提取物)的研磨的鞋类质量分数应不超过0,7%以上。
4。 安全皮具特点是:
1)的机械性能 - 强度紧固件手柄,肩带和承重关节体产品;
2)化学指标 - 限制有害释放
在空气环境模型的化学品;
3)生物指标 - 产品包衣的稳定性干,湿摩擦。
机械和生物安全皮具必须符合附件所列这个6技术法规的要求。
污染物的材料选择的最大允许范围,
皮具的制造中使用的,应当符合设置在附录7 8和本技术法规的要求。
从控制在空气中进行材料的皮具释放有害物质。
5。 皮肤必须符合化学品的要求,
生物安全规定的附件8本技术法规。
仿皮必须符合列于附件3化学安全要求和生物安全附件8定下来这个技术法规。
安全服装和皮革和毛皮,毛皮鞣制毛皮特征的化学和生物安全性指标,必须符合附件所列这个8技术法规的要求。
服装和皮毛和皮肤使用的纺织面料,必须符合纺织材料的安全要求。
安全覆盖和生产的地毯制造机器模式,毡,无纺布等纺织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 产品标签必须准确,易于阅读和理解进行检查和鉴定。 被施加到产品上,附着在产品或品牌标签,产品包装,产品包装组或包装说明书对产品的标签标记。
标志应包括以下必要信息:
2。 根据轻工行业的类型和目的,标志应包括下列资料:
对于服装和纺织材料的附加信息应包含的文章:
对于针织服装和纺织品,从他们布匹,地毯,毛毯,床罩,窗帘附加信息应包括:
鞋更多的信息应包括:
对于服装和毛皮更多的信息应包括:
对于皮革制品更多的信息应包括:
欲了解更多信息的皮肤应包含:
欲了解更多信息,毛皮应包含:
3。 标志和信息应以俄语或国家的官方语言提交 - 海关联盟,它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消费者的领土中的一员。
对于允许命名的国家进口的产品,该产品采用拉丁字母点的制造商名称和法定地址。
4。 不允许一个“环保”,“整形外科”等类似的指令,没有相应的证据。
1。 价值轻工产品本技术规范,确保其安全要求的实施直接或执行包含在标准的列表标准的要求,作为结果,在自愿基础上,符合本技术法规的要求。
对这些要求的自愿性标准的实施表明符合安全要求的推定
的技术法规。
2。 ,轻工产品都安装在标准化领域的文件试验方法(研究)包含在
包含规则和试验方法(研究)和测量,包括采样必须遵守本技术法规的符合性的要求和实施评估(确认)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列表。
1。 释放到流通的轻工产品的市场之前,必须经受技术规则,这是在遵从或认证申报的形式强制性合格要求的过程。 一旦符合申请人确认后即可正式登记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个人的企业家,这对制造商(人授权的制造商)或卖方(供应商)。
2。 对于产品的合格评定必须确定。 轻工鉴定认为:
要确定轻工使用的感官和(或)仪器方法:
- 用感官方法,轻工产品是由名称和类型(目的)产品,以及确定
它的特性决定的类型的产品特点的标识,并形成了一套文件。
如果感官鉴别方法并不会给产品的可靠信息,仪器法。 当轻工产品鉴定测试仪器法按照批准的含有规则和试验方法(研究)和测量,包括采样规则,这种技术规则和实施评估的要求,应用和实施所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单进行(合格的确认)。
3。 的轻工产品本技术法规的要求符合性声明是利用在技术规则1的表数列出的方案。
3.1。 根据方案3d,4d,6d进行了以下产品组合格声明:
根据方案1d,2d不包括在该组中受的方案3d,4d,6d符合性声明产品产品取得符合性声明,并受认证组产品。
对于符合性声明的测试举行:
3.2。 当宣布生产的轻工制造商(制造商授权人)的整合,卖方(供应商)执行以下操作:
3.2.1。 制造商(制造商的授权人),卖方(供应商):生成一组文件,确认产品轻工本技术法规的要求,其中包括合规性:
产品样品的检验报告(典型产品的样品)应包含:
3.2.2。 制作人:
- 执行生产监督,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轻工业这一技术法规的要求(1d方案,3d,6d)的符合性;
-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工艺和稳定运行
确保生产轻工产品的符合技术规则(6d方案)的要求。
3.2.3。 制造商(制造商的授权人),卖方(供应商)接收生产轻工海关联盟委员会批准的单一形式对这一技术法规的符合性的书面声明,涉及的产品在市场上状态的单点登录 - 海关联盟的成员。
3.3。 符合性声明应按照海关联盟委员会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
3.4。 合格声明的有效性设在验收合格声明的情况下:
在符合计划的申请者申报的要求1d 2d,可以通过整合计划3d,4d,或6d的声明所取代
认证。 按照计划3d,4d宣言,6d认证可以更换。
4。 中的认证形式:本技术法规的轻工产品要求符合性评估是由表2列出本技术法规,对下列产品组别认证计划进行:
- 物品内裤,紧身衣,泳衣等;
- 床上用品;
- 袜业第一层。
4.1。 轻工产品进行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评估(确认))包含在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的统一寄存器(中心)关税同盟(以下简称 - 认证机构)。
4.2。 测试认证持有认可测试实验室(中心),包括在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的统一寄存器(中心)关税同盟(以下简称 - 认可测试实验室)。
4.3。 认证轻工产品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人),卖方(供应商)提供了认证机构的文件集,其中包括:
产品样品的检验报告(典型产品的样品)应包含:
4.4。 制造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生产工艺措施稳定和确保合规生产的产品与本技术法规(计划1s),以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管理系统(计划2s)的稳定性的要求。
4.5。 认证机构:
4.6。 符合性证书是建立在认证:
4.7。 厂商(制造商授权的人),卖方(供应商):
- 使海关联盟成员国的市场上的产品单点登录;
- 包括在后一组为轻工协议(S)测试的产品文档的合格评定程序; 生产(计划1s)的分析结果; 符合性证书。
4.8。 认证机构通过检测样品中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和(或)分析生产进行轻工申请认证产品的检验控制。 认可测试实验室应测试并准备提供给监控抽样检验分钟。
检查控制的频率 - 1一年一次。
5。 一套轻工产品文件应存放在海关联盟成员国境内:
用于连续生产 - 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人)至少5周年从生产轻工业去除(终止);
上的产品的数量 - 卖方(供应商),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人)从落实提供给他们的要求,党和国家监管当局的最新产品之日起,至少5年。
表№合格1计划申报
号码计划 | 应用 | 文件确认该 | 产品测试,研究型 | 产量估计 | 生产控制 |
---|---|---|---|---|---|
1D | 产品制造商的测试样品 |
- |
生产由生产监督 | 对于批量生产申请人 - 关税同盟的成员国或外国生产商的制造商授权人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 | 串行产品符合性声明 |
2D | 批量测试的产品,申请人须 |
- |
- |
关税同盟的成员国或外国生产商的申请人厂商产品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供应商)授权人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 | 符合性声明的生产批次 |
3D | 生产样品的测试认可测试实验室(中心) |
- |
生产由生产监督 | 对于批量生产申请人 - 关税同盟的成员国或外国生产商的制造商授权人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 | 一致性声明批量生产 |
4D | 批量测试产品认可测试实验室(中心) |
- |
- |
申请人厂商产品 - 关税同盟的成员国或外国生产商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供应商)授权人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 | 符合性声明的生产批次 |
6D | 生产样品的测试认可测试实验室(中心) | 管理体系认证和检查控制机构管理体系认证 | 生产由生产监督 | 对于批量生产申请人 - 关税同盟的成员国或外国生产商的制造商授权人的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领土内 | 整合和批量生产的声明 |
表№2图合格证明
号码计划 | 产品测试 | 产量估计 | 检查控制 | 应用 | 文件确认该 |
---|---|---|---|---|---|
1C | 生产样品的检验 | 生产分析 | 产品的试验样品和(或)分析产 | 对于批量生产申请人 - 制造商,包括外国,在对关税同盟的单一关税区的指定制造商一个人的存在 | 合格证号为批量生产 |
2C | 生产样品的检验 | 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样品,并且控制管理系统的测试 | 对于批量生产申请人 - 制造商,包括外国,在对关税同盟的单一关税区的指定制造商一个人的存在 | 合格证号为批量生产 |
3C | 生产样品的检验 | - | - | 申请人的生产批次 - 卖方(供应商),制造商,包括外国 | 该批次产品证书 |
1。 轻工产品,遵从本技术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合格评定应标有市场上的状态的单品的标志 - 海关联盟的成员。
2。 标记的产品在市场上状态的单点登录 - 关税同盟的成员进行产品释放到流通市场之前。
3。 产品的关税同盟成员国市场上的单点登录以任何方式应用提供清晰的图像。
轻工产品标记产品单点登录的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市场上,它符合关税同盟的所有技术法规,其中它是主体和提供这个标志的应用程序的操作。
4。 对市场状态的产品单点登录 - 关税同盟的成员可以被应用到该产品所提供的附加文件一包装说明书或标签。
1。 当检测到的轻工产品不符合本技术法规和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的要求,建立对这些产品的需求,并没有合格的证件(确认)评价在循环进入或正在和(或)不上标记的产品的单点登录市场状态 - 海关联盟的成员,海关联盟成员国主管当局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限制,禁止发行 这样的产品在关税同盟的共同关税区的地位,以及从产品不符合本技术法规和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的要求,市场退出的braschenie,建立对这些产品的需求。
2。 国家授权机构 - 关税同盟的成员,应当通知海关联盟委员会和其他国家的主管当局 - 的决定,指出这一决定和提供证据的理由,解释为何需要对这种措施的关税联盟的成员。
附录1海关联盟的技术法规“关于轻工业的安全”(TR CU 017 / 2011)
为确立本技术法规的要求的产品清单
物料 | 产品类别名称 | 物品的描述 |
---|---|---|
纺织品: | 亚麻布 | 床上,身体,餐桌布,内衣,内衣及泳衣产品 |
纺织品: | 毛巾 | 为毛巾,床单(泳装),光滑,提花布,华夫格,毛圈 |
纺织品: | 衣服 | 雨衣,夹克,大衣,西装,platevo西装,连衣裙,上衣,衬衫,手帕和衬里 |
纺织品: | 鞋 | 顶部和鞋衬 |
纺织品: | 装饰的 | 为窗帘,窗帘,窗帘,床罩,桌布,地毯,轨道,日光浴床 |
纺织品: | 人造毛皮面料及桩 | 的顶级产品,项圈,装饰带,衬里,帽子,装饰用途,包括 毯子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产品顶部 | 夹克,毛衣,外套,背心,连衣裙,女式衬衫,裙子,连衣裙,上衣,短裤,套,礼服,长裤,工装裤,马裤,西装裤和运动(运动队的设备除外)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针织品 | 连裤袜,长筒袜,及膝绑腿,袜子,绑腿,长裤,podsledniki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产品手套 | 手套,连指手套,手套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产品吊袜带-sharfovye | 围巾,披肩,围巾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外衣 | 大衣,雨衣,夹克,大衣(长裤,连衣裙)运动,工作服,工作服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返回顶端 | 返回顶端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产品套装 | 西服,大衣,夹克,裙子,背心,夹克式外套,长裤,短裤和其他类似izdeliyakostyumy,大衣,夹克,裙子,背心,夹克式外套,长裤,短裤及其他类似文章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产品礼服 | 礼服(包括太阳礼服,礼服),裙子,衬衫,夹克,裙子,裤子包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服装家居 | 礼服,西装,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床上用品 | 内衣,床上用品,桌布和厨房用品,毛巾,发制品,手帕等类似文章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紧身衣产品 | 胸衣,紧身胸衣,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寝具 | 胸衣,紧身胸衣,和其他类似物品 |
服装及制成的制品服装和针织服装: | 帽子 | 帽,太阳帽,帽子,帽子,帽子,帽子,小圆帽,和其他类似物品 |
涂层和地毯产品machinemade | - | 地毯,亚,季军地毯,亚,季军,地板,纺织地板覆盖物 |
纺织服装 | - | 产品窗帘,亚麻花边和蕾丝产品,定制产品,领带,披肩,床罩,窗帘和其他类似物品 |
皮具 | - | 手袋,箱包,公文包,背包,旅行袋,手提袋,的情况下,文件夹和其他类似物品,手套,连指手套腰部皮带手表和其他类似物品 |
,毡呢及无纺材料 | - | 毛毡,毡呢及无纺织物 |
鞋 | - | 靴子,高筒靴,短靴,长靴,靴,鞋,皮鞋,胶鞋和其他类型的天然,人造及合成皮革,橡胶鞋,rezinotekstilnoy,研磨,组合,纺织,塑料等材料的鞋 |
人造皮革 | - | 鞋面和衬里的鞋,衣服,帽子,手套,连指手套,日用,家具和室内装饰的各种产品 |
皮革及皮革制品 | - | 皮革为底,顶和衬里产品,服饰用品,到各种手套,室内装饰品和其他皮革; 衣服,帽子,和其他皮革制品 |
毛皮和毛皮制品 | - | 大衣,夹克,披肩,套装,背心,帽子,衣领,袖口,装饰,帽子,手套,连指手套,丝袜,袜子,睡袋,毯子和其他同类产品; 身着毛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