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是字典格式的国际规则,其目的是明确解释外贸领域中使用最广泛的贸易术语。
因此,它可以显着地减少不确定性的条款在不同国家的不同的解释。 通常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不知道在各自国家的不同的交易做法。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
要解决可能的误解国际商会已发表在1936,这组贸易术语解释国际规则的第一次。 这些规则被称为“1936通则”。 修改和补充发表在1953,1967,1976,1980,1990, 2000, 2010 年,使这些规则与现代国际贸易惯例保持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销售合同,这是在预先定义一个国际公认的文件中的标准条款,特别是用于由商务部国际商会制定的标准销售合同。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买家和交付货物的运输费用的卖家,即确定哪些成本和卖方承担了多久,以及从什么时刻,买家之间1.Raspredelenie。
从卖方到买方的风险(责任)货物的任何损坏,丢失或意外破坏2.Moment转移。
交付货物的3.Opredelenie日起,即由卖方货物的实际转移给买方或其代表的定义。
请记住,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有关的权利和当事人销售合同的义务就售出货物的交付事宜(这里是“有形”字样的商品,不包括“无形的”,如计算机软件)。
除了国际贸易术语规则的所有权从卖方在出售的商品,其中包括理由从适用的法律或维也纳公约管辖当事人的责任免除的合同转移给买方,以及失败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 形成职务序列卖家的数量增长方面就供应的基本条件的结构。
关键要使用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所有权的转移的时刻的调节,应在合同中分别监管,但重要的是所有权的转移正好过渡到买方意外丢失或货物损坏的危险性。
最常见的是在实践中,有两个特别是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误解。
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的误区。
2。 误解,认为他们必须承担的所有责任,当事方可能希望包含在合同中。
国际贸易术语规范只有买卖双方根据买卖协议此外,只有在某些方面的关系。 当时,无论是出口商和进口商要考虑到执行国际销售交易所需的各种合同之间的非常实用的关系 - 这里不仅销售合同,而且运费,保险费和融资的合同。
Incoterms只涉及这些合同,即销售合同之一。
应该强调的是,Incoterms不打算更换的协议条款,需要一个完整的合同 - 销售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规范的违反合同和释放或由于各种法律阻碍导致的后果。 合同 - 销售和适用的法律另有规定的,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Incoterms最初总是打算在跨境销售货物时使用:因此,Incoterms是国际贸易术语。
分为规则“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本类别,每一种都有一个明确的方向,作为一个术语,定义。
每个术语都是缩写,首字母表示义务和风险从卖方到买方的过渡点。